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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王法明:烟花禁与限?需听听民众的意见!

2026年03月23日 17:35:10 作者: 王法明 来源: 文化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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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岁末,关于烟花爆竹的“禁与限”的争论再度升温,一边是官方出于安全与环保考量的禁燃令,一边是民众对年味回归、民俗传承的热切期盼。

事实上,全面禁燃并非最优解!而是决策者应该尊重民众倡导的“限放”,这既尊重民俗文化,更尊重客观事实。

不能一面喊着年味淡了,文化需要保护中华文化,另一面却毫无底线地禁止中华文化的“灿烂和绚丽”!

多年来,官方一直以维护公共安全与生态环境为由主张全面禁燃。客观地说,这个理由确实有道理,在没禁之前,每年春节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确实屡见不鲜,影响环境也确实存在,也正是基于这些,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北京、上海等城市陆续出台禁燃规定,2013年后随着雾霾问题凸显,禁燃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18年已有803个县级以上城市实施全面禁燃,这份初衷值得理解,但“一禁了之”的做法,却忽略了现实逻辑与民众情感。

但是,如果以此就“全禁”就有点“大炮打蚊子”了。

首先,安全隐患并非烟花爆竹独有,任何行业都存在潜在风险。我们没有因为车祸死亡率长期位居公共死亡榜首而禁止汽车通行,也没有因为矿山开采存在安全事故而全面关停矿业,为何唯独对烟花爆竹“零容忍”?

其次,将环境污染归咎于烟花爆竹,更是本末倒置。在20世纪90年代,全国没有禁燃烟花爆竹,天空依旧澄澈明净,这恰恰说明,烟花爆竹并非造成雾霾的根本原因。

其实,工业污染、退林还耕、采伐过度、土地沙化、汽车尾气等才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源头,烟花爆竹的污染占比极低,如全国烟花爆竹之乡的湖南省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数据显示,PM2.5来源中烟花爆竹仅占1.3%。即便其在除夕、初一等节点集中燃放会导致污染物浓度短期飙升,但这种影响具有临时性、局部性,远不及工业污染的持续性、普遍性。因此,以短期污染为由全面禁燃,无疑是忽视了环境污染的核心症结,也让民众为工业发展的环境代价“买单”,难以令人信服。

再次,烟花爆竹承载着千年民俗文化。从“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的千古佳句,到如今春节期间家人围坐观看烟花的温馨场景,烟花爆竹早已超越了娱乐本身,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符号,承载着驱邪避灾、祈福纳祥的美好寓意,也见证着家庭团聚、岁月静好的幸福时刻。它不仅是民众劳累一年后放松休闲的方式,更是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年味”记忆。正如法学专家解志勇所言,全面禁燃导致年味越来越淡,这种隐性的文化损失,远比短期的环境影响更为深远。

最后是从法律层面来说全面禁燃也不合理。2023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提出,部分地方性法规中的全面禁燃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不一致,要求地方依法修改。这一表态传递出清晰信号:国家立法并未要求“一刀切”禁燃,而是允许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规范燃放。王成栋教授指出,燃放烟花爆竹是公民的自然权利,地方“一刀切”的禁燃令,不仅违背了上位法规定,也剥夺了民众的合法权益,属于缺乏理性的“情感立法”。

更重要的是烟花爆竹背后还支撑着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全面禁燃不仅损害了合法经营企业的利益,也违背了民众的合理信赖,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即便如此,民众并非否定安全与环保的重要性,也并非主张无节制燃放,而是反对“一禁了之”的简单化、粗放式治理。承认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与环境问题,并不意味着只能通过禁止来解决——科学合理的限制,既能守住公共安全与生态环境的底线,也能兼顾民俗文化与民众诉求。正如专家建议,可在文物保护单位、粮站、医院、幼儿园等易燃易敏感区域,全面禁止燃放;在城市开阔地带、乡村等风险较低的区域,划定特定时段有序燃放;同时推广环保型、安全型烟花爆竹,借助现代科技降低污染与风险;结合气象条件发布燃放指数,引导民众科学燃放,实现“看天放烟花”,兼顾年味与空气。

治理的本质,是协调各方利益、回应民众诉求,而非简单的“禁止”与“限制”。

目前,官方全面禁燃看似高效便捷,实则是对民众诉求的忽视、对文化传承的漠视,也违背了法治精神与治理逻辑。相反,“限放”政策既守住了安全与环保的底线,又尊重了民俗文化与民众意愿,让民众在享受年味的同时,增强对城市的归属感与认同感,这才是以人为本的治理方式。

烟花是禁还是放?答案,藏在民众的心声里。春节的烟花,点燃的不仅是夜空的绚烂,更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传统文化的热爱。与其“一禁了之”伤民心、失文脉,不如倾听群众意见,推行科学限放,在安全、环保与民俗、民意之间找到平衡点。让烟花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区域绽放,让年味不再缺席,让文化得以传承,这才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应有的温度与智慧,也是对民众合理诉求最真诚的回应。

作者,王法明,知名媒体人,新闻时评人,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讲堂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 王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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