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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法明:被暴力携裹下中国律师现状的思考

2026年03月16日 16:41:39 作者: 王法明 来源: 文化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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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暴力携裹下中国律师现状的思考

近日,两位女律师被暴力虐待,引发强烈的社会舆论,律师,一直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人,却自己的安全无法保障!

这个看似笑话却不是笑话的结局引起社会的深思!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中国律师处于这个状态?原因很多,例如一方面是律师自身所从事的职业总会有正反对立的两面,当输的一方无法报复庞大的对手,自然对帮助对手辩护的律师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另一方面是在当下物欲横流的社会下,有不少律师确实违背了律师职业精神,成为强者收割弱者的防火墙;甚至有些地方性的律师,为了自己的饭碗,听命于某些法官的摆布,不能坚定的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成为法官劝说自己当事人“息事宁人”的说客等等,

但是,以上这些原因的背后有这一个更为重要因素,那就是当下社会普遍的权大于法,法律成为权力和金钱游戏的道具,在中国案卷卷宗存在正副本之说,其实就是最好的佐证。

权力在不受约束,会像资本一样逐利性尽显。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济确实取得长足发展,就这一点来说,任何人都无法否定,但是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往往是以牺牲大量普通公民个人合法权益为代价,他是在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约束下进行的。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指导下,经济取得较快发展,但社会公平正义没有得到兼顾。

在改革初期社会分化还不明显,权力机构还没有那么多盘根错节的利益交织,钱权交易还不能实现大富大贵,社会矛盾通常可以通过信访、司法等渠道通常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
但,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之后,在没有约束之下,公权力与资本相勾结,形成“权贵资本”利益集团。政府在既得利益操控和畸形政绩观发展观下,持续与民争利,侵犯公民权益,尤其是20多年来的房地产所引发的城乡强拆、农地征收、移民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相当严重等。进而导致社会财富和权利的单向流动、民怨激增、官民矛盾频发是这种畸形发展之下的新态势。

与此同时,信访、司法、人大等被权贵集团绑架,公民利益表达渠道被关闭,从忍耐转向暴力抗争,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不稳定。律师规模化出现为矛盾在法治框架内得以解决提供了条件。
然而,从最近几年的维权实践来看,作为维权行动支持角色的律师遭遇颇为尴尬。例如上文所说的67岁的迟夙生律师被强制、为某房地产辩护的律师在法庭外被殴打、广东某律师因为反对法官剥夺自己的发言权就被法警殴打,被抬出法院时只穿着内裤、还有某律师因为在法庭上说当事人被刑讯逼供被驱赶出法院;往前再说点滕彪律师遭遇死亡威胁;公盟被查封,许志永三番五次被警察带走;临沂盲人律师陈光诚因计生维权被关押四年后,至今被监视居住……

律师被强制抬出法院

律师参与维权本是制度设计的结果,也是法治进步的体现,为什么会频繁遭受此类待遇呢?
首先公权力不受制约的问题没有解决。
越来越多的官员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同时又不断强调“稳定是硬任务”,因为稳定问题直接决定了官员的政治命运,为追求刚性稳定,出了问题“捂盖子”成了第一选择。
而这种情况得以持续的一个前提是,行政、司法、人大各方统一形成利益共同体,致使权力非但不受制约,而且沦为书记负责下的政府打压民众的工具。而律师对政府部门的行事规则有着非常深入的了解,在这种背景下出现并参与公民维权,必然被视为“敌对”势力。
其次,维权律师群体在参与公民维权过程中,在维权的界限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作为公民维权运动的支持角色,维权律师本应该是为维权民众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的,但目前不少维权律师的行为的确已经超出了此界限,深度介入维权运动,成为公民维权的参与者甚至是策划者和主导者。为了对抗强大的公权部门,维权律师容易将维权法律案件“事件化”,并通过网络等渠道传播,制造轰动效应,扩大影响力。这与政府部门的“捂盖子”背道而驰,必然遭致公权部门的压制。
另外,公民(尤其弱势群体)法治意识淡薄给维权律师参与维权造成极大的障碍。面对维权公民,公权部门以不同方式威逼和利诱,较为人道的是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但较多情况下则是借黑势力进行人身威胁或以“寻衅滋事”、“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进行抓捕。维权公民面对威逼利诱选择了妥协,维权律师也就不好再介入。
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布形成”的今天,司法却不能得以独立有效地运行,维权律师的司法实践乃至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法律体系”也就失去了意义。要摆脱当前的困境,必须坚持宪政保障下的司法独立。维权律师的维权实践能否正常进行则是检验司法是否独立公正的试金石。

无论是律师还是司法机关,其实都是法律的搬运者,只是分工不同,但是,由于司法机关具有解释和决定的权利,因此,当权利不受约束之后,律师其实变成摆设,您说您的,我判我的,尤其是司法机关的两级管理制度,真正决定司法机关人员命运的不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而是当地的党委,因为地方司法机关的人事和财权在当地,这就决定了司法机关成为当党委的附庸。

罗永浩曾说:“一个被包养的人,不要谈人格独立,更谈不上有自己的观点”,一个不能独立的机构,您还能指望他能公正?坚守司法公正的律师自然成为他们的“不欢迎”的人!

这就是造成律师现状的根源!


责任编辑: 王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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