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11月14日联合发布5件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鸟类保护的良好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介绍,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林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在鸟类保护领域依法履职尽责,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审理案件、开展宣传教育等多种举措,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鸟类保护工作格局。
这批案例中,有人通过架设捕鸟网及播放画眉鸟叫声等诱捕手段,非法猎捕并向他人非法购买共计800余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用以出售牟利;有人使用粘网和诱鸟器大量猎捕野生鸟类,公安机关查获880余只鸟类死体和活体,其中包含大量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黄胸鹀。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非法猎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彰显对珍贵、濒危野生鸟类实行重点保护的鲜明司法态度。
近年来,不法分子流窜作案、跨省作案、网络销赃,形成野生鸟类非法交易链条。这批案例中,张某等人从贵州驾车至河北,使用粘网、鸟笼非法猎捕数百只棕头鸦雀,并通过网络拍卖销往全国;冯某海等人在内蒙古、安徽等多地野外猎捕蒙古百灵和画眉鸟,并运输至山东等地出售给他人。人民法院依法对流窜作案、横跨多省市的非法捕鸟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斩断了专门从事非法猎捕、运输、出售野生鸟类的犯罪网络。
同时,人民法院依法全链条打击危害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一起案例中,李某等人负责猎捕野生苍鹭、灰雁等幼鸟及蛋卵出售给陈某范,陈某范在其租用的养殖场孵化、喂养后出售给他人。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依法判处陈某范等人八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吴兆祥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林草部门将持续加大对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爱鸟护鸟的强大合力。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冯家顺)
责任编辑: 王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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