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民生 > 民生新闻

国家烟草专卖局:保护未成年人,禁售调味电子烟

2022年06月19日 21:32:53 作者: 佚名 来源: 人民网
字体:
分享到:

记者从国家烟草专卖局获悉,近期,国家烟草专卖局已依法有序核发了一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了一批电子烟批发企业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有序核发了一批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有一批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的电子烟产品陆续通过了技术审评; 6月15日,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截至目前,大多数已获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主体在交易平台完成会员注册……电子烟行政许可、技术审评、交易平台运行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持续加强市场监管,重点督促电子烟零售主体落实好身份证件核验、电子烟广告下架等监管要求,进一步摸清电子烟市场状态,掌握电子烟产品市场价格、库存、动销等运行信息。电子烟零售主体要严格按照电子烟监管政策要求,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不发布电子烟广告、落实好警示标志设置、不从事排他性经营活动等。

此外,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禁售调味电子烟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重要举措之一,《电子烟》国家标准明确规定,电子烟产品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电子烟》国家标准方面将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过渡期内,电子烟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尽快进行产品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过渡期结束后,没有通过技术审评的产品不得在境内上市销售。



责任编辑: 陈耕

363 0 0
文章评论:

最热评论


神州快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神州快讯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神州快讯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神州快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神州快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神州快讯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神州快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神州快讯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神州快讯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szkx002@163.com  电话:010—53385969

 


阅读上一篇: “一寸都不能少”——湖南铁腕守护长株潭城市群“绿心” 阅读下一篇: 三部门部署归集发布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
相关新闻